• 【搓屑去角質小問答】

    【搓屑去角質小問答】


    Q1:搓屑式去角質凝膠產生的化學屑屑難道不能黏走角質?
    A1:
    從黏膠的概念來說,當然有這樣的效果。所以,原本應該是白色的屑,常會變成帶褐黑色的屑。這就表示「有黏到」髒東西啊。只是這髒髒的顏色,是角質、皮脂污垢、空氣環境髒污的混合物,不等於是角質!
    其實要去掉臉上的這些髒東西,只要靠洗面乳洗臉就可以絕對做到了,實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的舉行種對肌膚有風險的「儀式」來達成。

    Q2:有些搓屑去角質凝膠塗在手腕30分鐘,嚴重發紅發癢。但一般人使用,是很快就洗掉的。這種產品對肌膚「具體的傷害」是什麼?它的危險性在哪裡?會給肌膚帶來什麼樣的影響?
    A2:
    塗在皮膚30分鐘,是一種類似皮膚貼布試驗,要更清楚知道對皮膚有無刺激性。這就像染髮、燙髮前,先少量塗抹在耳後肌膚,確認是否會過敏的道理一樣。通常會過敏,美髮師(或者自己)就放棄使用這樣的染燙液,避免危險。
    所以,「一般使用是很快洗掉的」,這樣的用法,只能降低刺激的時間,不等於產品不會刺激。日積月累下來,仍然是傷害。
    具體「表徵」傷害,是對黏膜組織具刺激反應、對皮膚起發紅發癢紅疹反應。紅疹反應,有時候會延遲發生(皮膚吸收了,才反應出現象啊)。
    隱藏性的傷害,就不能只看皮膚的立即反應,因為毒是具累積性的。這道理跟防腐劑一樣,大家都知道防腐劑對人體一定不好,但添加防腐劑的保養品,搽在皮膚上,不見得會讓人具體察覺到對皮膚或人體的傷害啊!

    Q3:為什麼這種商品廠商可以正大光明的販賣?(如果很危險,為什麼台灣可以賣、日本也有啊?)
    A3:
    產生屑屑的兩種成分Carbopol 與 陽離子界面活性劑,都是可用於化妝品的成分,所以廠商可以自由心證的做成各種配方來銷售,這不違法。政府能夠規範的,大概只有酸鹼值。像是果酸,pH值被規範在3.5以上,過低就不行,要以含藥或藥品列管。但各國列管的品項與標準不同。這類產品,還真是漏網之魚,沒有官方pH值的規範。
    之所謂危險,是我們認為保養品、使用在皮膚上任何聲稱對皮膚好的產品,都至少應該是不傷害肌膚的。
    但要達到因為「危險」而禁止販售?我到覺得這類產品,有機會走到這一步,只是現階段官方還沒注意到沒規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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