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【保養品的高效能+低敏感,需要哪些配合要件? 】

    【保養品的高效能+低敏感,需要哪些配合要件? 】20150715


            以「高效能 低敏感」為關鍵字,google一下,有很多保養品牌是這麼強調產品價值的。還有品牌,覺得這麼說還不夠猛,再補上一句「易吸收」。

            確實,這樣更能博得消費人的歡心。大家也不需懷疑這三個詞(九個字)是否已經誇大不實?現今台灣的廣告法規,這絕對符合廣告可以宣稱的規範。純粹只是我個人看了悶悶不樂而已。

            我是配方專業人,不認為「高效能」「低敏感」是可以隨便使用的形容詞。這兩種宣稱,不從配方面去談的話,也絕對可以透過皮膚測試去驗證。

             當然,從配方端去努力,是更為務實的作法。

             透過原料的把關、純度篩選,去降低可能的敏感與隱形的風險因子;另外,以配方的安定化去維護成分的活性價值,使保有高效能。

            但我看到的是:強調高效能低敏感的品牌,並沒有配套的人體使用或皮膚貼布測試去支持其說法。(測測重金屬、微生物,主張不含paraben、不含酒精,那並不支持低敏感),產品的全成分更是亂七八糟的堆疊、配方架構毫無保護活性價值的設計可言。

            這是一個品牌呼攏消費者的消費環境,是品牌被工廠蒙蔽真相的開發委託環境? 我不知道得等到哪一天,品牌才願意「以誠信的銷售語言」來對待消費者,不為銷售而胡言亂語使盡手段。

            唯一知道的是:消費者得學點知識常識,別人家說什麼都信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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