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【關於防曬:你不知道那些的事!】

    【關於防曬:你不知道那些的事!】2023.08.28

    防曬品可以訴求預防光老化嗎?
    我心裡的畫面:一般大眾覺得當然可以啊;品牌業者沒被罰過的說可以,被罰過的說不可以。
    學術與臨床研究都說:「光老化是由陽光照射累積所引起。定期使用防曬霜有助於防止皮膚出現皮膚光老化,特別是膚色白晰的人。」
    因此,許多國家建議使用防曬霜來預防光老化以及鱗狀細胞癌(Squamous-cell carcinoma,SCC)或日光性角化症(Actinic keratosis,AK)。

    The effects of chronic sunscreen use on the histologic changes of dermatoheliosis. J Am Acad Dermatol. 1995;33(6):941–946.
   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premature skin aging (photoaging) before the age of 55: a population-based study. Dermatology. 2011;222(1):74–80.
    Sunscreen and prevention of skin aging: a randomized trial. Ann Intern Med. 2013;158(11):781–790.


    防曬品可預防光老化,科學界有共識,但各國的規範,卻很不一致
    美國,可以宣稱。
    美國對合規上市的防曬品標籤的【用途】欄位,可依下列方式來敘述(21 CFR 201.327 的新標籤規範
    所有防曬品,都可聲稱「“有助於防止曬傷”」。
    ◼ 對於SPF 15 或更高的廣譜防曬品,可以選擇使用附加的聲明:「“如果按照指示與其他防曬措施一起使用,可以降低患皮膚癌的風險和皮膚過早老化” 」。
    https://www.fda.gov/regulatory-information/search-fda-guidance-documents/labeling-and-effectiveness-testing-sunscreen-drug-products-over-counter-human-use-small-entity

    歐洲共同體,可以宣稱。
    歐盟委員會的官方公報關於防曬產品的功效以及與之相關的聲明(2006/647/EC)的建議,第9點指出:
    防曬產品可以有效防止曬傷
    ◼ 科學研究結果還表明,防曬產品可以預防與光老化相關的損害,並且可以防止誘導光免疫抑制。流行病學研究表明,使用防曬產品可以預防某些類型的皮膚癌。
    (原文:Sunscreen products can be effective in preventing sunburn. Scientific findings also suggest that sunscreen products can prevent the damage linked to photo-ageing and that they can protect against induced photo-immunosuppression. Epidemiological studies show that the use of sunscreen products may prevent some types of skin carcinoma)
    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CELEX%3A32006H0647


    日本不可宣稱
    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的規定,日本藥事法不批准提倡防曬化妝品對光老化的預防作用
    (It is not approved to advocate the preventive effects of sunscreen cosmetics against photoaging in Japan under th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Act)

    中國不可宣稱
    防曬之外的宣稱,視同功能性宣稱,依宣稱之功能提出功效性宣稱評價試驗證明來佐證。

    台灣不可宣稱
    包裝標籤的用途,只能寫「防曬」。其他宣稱依化妝品廣告管理標準規範。

    防曬品究竟該怎麼擦才正確?
    目前國際上對防曬功效的測試依據,與標示方法雖未統一,但測試的塗抹量卻比較一致。SPF的測定,國際上,商定以 2 mg/cm 2塗抹厚度來進行評估。

    然而,消費者的實際塗抹量卻遠低於測試量,通常在0.5至1.5 mg/cm 2的範圍。多數人的塗抹量更趨近0.5 mg/cm 2,也就是測試量的四分之一而已。

    層厚度對防曬效果有絕對性的影響,大多人只有辦法達到所使用的防曬品所標示SPF的20%~50%之防護效果。

    以全臉塗抹為例,要達到測試的2 mg/cm 2塗抹厚度,一次要塗抹1.0~1.1克左右。
    以幸福肌防曬保濕乳霜為例,要達到SPF50+★★★的防護力,一次要塗抹4按壓的量(每一按壓是0.25克)。

    所以,要一次性的擦足量,除了很不符合多數人的習慣之外,也很不合理。
    關於SPF測試的塗層厚度,與真實使用者的習慣塗抹量的落差的問題,在西元2000年之前,就有多篇研究點出問題,多位學者建議「不應教導消費者增加塗抹量,而應修改測試圖層厚度,使更符合使用人習慣量」。但喊了二十幾年,沒人理採。讓這樣的差距一直延續到現在。

    出門前20分鐘擦,每一兩個小時補擦一次,這是什麼道理?
    很多有道理的事,被口訣化、簡化之後,最後端獲得資訊的人,反而會質疑這是個無腦的說法。

    對於出門前20分鐘擦」的建議。是因為要空出防曬品與皮膚粘合所需的時間,減少出門後,皮膚因出汗、浸水或身體接觸而使防曬流失脫落的可能性。其實,這樣的建議並不意味著防曬霜在塗抹後20分鐘才會起作用。是基於確保有好效果的友善提醒。

    對於每一兩個小時補擦一次」的建議。更是為了補償最初塗抹不足的量,以達到更符合額定值的SPF值。當然,補強流失掉的也是重點之一。

    找出歐盟對防曬品的「使用說明」欄目,要求必須寫出的文字。
    (1)暴露前塗抹防曬品。
    (2)經常重新塗抹以保持保護,尤其是在出汗、游泳或用毛巾擦拭後。


    有時,覺得原汁原味的使用說明,反而清楚易懂。品牌、媒體、達人、醫師、網紅們,幫忙轉譯為「出門前20分鐘擦,每一兩個小時補擦一次」,反而把民眾給教笨了

    防曬品用噴的最方便,被認同嗎?
    市場上賣的最好的防曬品,是噴霧劑型。不論有多少專家、學者、醫師、政府機構提出風險警告,消費大眾仍毫無戒心的冒險使用。
    使用噴霧型防曬品的缺點有:防曬品直接吸入肺部的風險、無法掌控塗抹劑量、噴塗厚薄無法均勻、滲入肌膚風險更甚於乳狀防曬品。知道了防曬效果不佳,又對人體健康充滿威脅之後,還是要用,那也只能尊重。科普志工只能盡力做到提醒大家。

    位於紫外線傷害破表的南半球,澳大利亞癌症委員會直接表態「不推薦噴霧式防曬品」。其著眼點不只是噴霧式防曬很難按照推薦劑量均勻塗抹,導致紫外線防護效果不佳,更在使用噴霧防曬品存在的潛在致癌風險。

    幸福肌防曬保濕乳霜,SPF50+★★★(2019年,委外進行人體測試,得SPF40、PA++++)
    不使用化學防曬劑,不悶熱黏膩、理想抗汗性、不易浮粉脫落、膚感自然透亮、維持臉部清爽感不泛油光。
    哪裡買?www.makehappyskin.com/product-detail-view.php?p=151

     

    ⑴本站文章著作權,屬【張麗卿技術顧問有限公司】所有。
    ⑵引用文章需註明【作者:張麗卿老師】、【出處:本文章之對應網址】,並且【不得改變本著作之內容】。
    ⑶引用文章,需先獲得本公司【書面同意】與【授權】。(敬請參考【張麗卿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著作授權辦法】
    ⑷未依上述⑵⑶程序刊登文章,將依【侵犯著作權法】,螢幕截圖後,逕行告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