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戶名請填寫真實姓名
請提供你的私人手機號碼
作為美妝衛教推廣人士,我比較關心的是「尋求協助」的劇情發展。也就是「如何協助洞悉發生過敏的問題點、如何具體有意義的扭轉皮膚過敏的不幸」。
消費者對于保養品的「安全標準」,也幾乎是以「擦了有沒有不適感」來判斷。(大誤啊!用濃鹽水洗傷口,可以讓你「痛」到骨裡去,但那沒有「不安全」吧!)
防曬品,在台灣要向衛福部申請「粧製字號」,才能合法上市銷售。防曬品,屬於世界各國的衛生管理單位「一定要管」的保養品項。管些什麼?管防曬成分的種類、管添加量、管SPF(UVB防曬力)標示值、管過種UVA防曬力的標示,有些還管抗水性&耐水性標示。但這種把關方式,其實是有漏洞的。因為,並沒有要求得做安全性評估,當然也有些國家是有要求的。那台灣呢?答案是:屬於沒有要求的國家之一。
作為現代的配方人,多數時候是被「現實」綁架的。所謂現實,當然是指「必須選擇具賣點、特點、品牌商眼中認為有亮點的成分。」配方人的無奈,多半源自於「理想成分」不是商人眼中的「亮點成分」;對皮膚友善的配方不是商人眼中的好感好評配方。
透皮研究顯示:「讓保養品停留在皮膚上的時間越長,對透皮的『深度』與透過的『總量』,都是正成長關係。」 而究竟需要讓保養品停留在皮膚上多久呢?8個小時是必要的!
手心手背都是肉,要疼愛就得給的一樣多。是的沒錯,但對手心與手背的皮膚來說,疼愛的方式一樣,獲得的真實照顧並不會相同喔。不明白,對吧? 其實,{手掌心}跟{手背}的皮膚構造差很大。
也許你會想:反正都擦了,先擦或後擦,有那麼嚴重嗎?也許你的醫師也說:先擦或後擦,都可以。先釐清用藥的目的性,再視實際需要調整順序。
很多消費者會特別鍾情、信任強調「醫美級保養品」或號稱「醫美品牌」的保養品。 其實「醫美」兩字,廣告上是不被允許使用的。因為不存在『醫美保養品。